港女自4個月大被領養 突然懷疑自己是童養媳!網民擔心:快啲搬出去!|網絡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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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為童養媳是古代才有的事情,但最近就有港女分享懷疑自己原來是被養父母當童養媳,更指出爸媽的言語和行為舉止都好怪…
16歲少女懷疑自己是童養媳!
這名16歲少女自4個月大時就被領養,有個比大6個月的哥哥。她指出養父母本想再追個多小孩,但怕生下來的孩子亦會殘疾,因此改為領養她。雖然覺得養父母有點煩,但由於自己是被領養,因此亦沒有任何怨言。直至有一次,事主與朋友談起童養媳的話題,事主才發現與自己的經歷非常相似!
養父母行為怪異
事主回想起過往養父母的行為舉止及說話的確相當可疑!她指出養母非常關心她的感情狀況,更經常灌輸「出面啲男仔冇一個好嘢」、「到頭來只會傷害到你」的思想,不斷阻止事主喜歡別人。事主續指養父就更奇怪,經常問事主「覺得阿哥點」、「靚唔靚仔/好唔好人」等問題,甚至問事主「會唔會同阿哥結婚?」。以上種種跡象,不禁令事主聯想養父母是否怕阿哥沒有人喜歡,所以領養她,希望她長大後個嫁給哥哥。
網民擔心:快啲搬出去!
帖子隨即引來一眾網民的熱議,網民直指很恐怖,紛紛擔心事主的安危,更建議事主盡搬出去住,離開這個家,與他們保持一定距離。有網民語重心長地說道:「養育之恩還養育之恩,總有好多辦法去孝順父母,你之後嘅人生係你自己,想嫁就嫁唔想就走,冇得拉埋嚟講」,叫事主按自己的心意便可,不要被恩情捆綁。
有精通法律的網民就指出這個童養媳計劃行不通,根據條例事主係被領養時就已經被視作血親,所以不能與哥哥結果,安慰事主不用擔心!
第290章 《領養條例》:
13 (1)(c)(ii)在其他情況下,該幼年人在與領養人的關係中,須完全處於屬領養人在合法婚姻中所生的子女的地位;
(3)就關於婚姻的法律而言,領養人及根據領養令獲授權作出領養的人,均須當作為屬於在親等限制以內的血親關係
資料來源:ig@schools.secr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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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過度保護的加穗子》劇照、[email protected]截圖、電影 《十月初五的月光》 劇照、Facebook@myTV SU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