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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溫泉玩出禍!內地男貪得意倒豎蔥式跳水喪命!家屬怒告酒店索償被法院駁回|網絡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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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一名男子去浸溫泉時樂極生悲,發生恐怖意外。事源該名男子貪得意示範倒豎蔥式跳水,誰知撞至頸椎骨折死亡。死者家屬認接受不了事實,認為事故責任在酒店,指責酒店沒有盡到住客安全保障。家屬怒向酒店提告索償,唯法院指,溫泉酒店已盡安全保障義務,駁回有關訴訟請求。

撰文:AY@Go Trip|圖片:網上圖片|資料來源:綜合內媒報道|原文刊於:Go Trip

內地男貪得意浸溫泉無命!

綜合內媒報道,內地一名姓魏男子與3名友人及其子女,一行7人入住當地一間溫泉酒店去浸溫泉,當晚,各人泡溫泉後休息時,魏某向朋友的孩子表示要「示範跳水」,指要「手跟頭先下」,當時遭同行的趙某勸說及企圖制止但無效,結果魏某從溫泉池邊向池內一躍撞傷頭部後死亡,經鑑定後,魏某因頭頂撞到硬物導致頸椎骨折、頸部脊髓挫裂傷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家屬索償指「設計不合理」

事後,死者家屬向酒店提出訢訟,認為酒店未有盡安全保障責任,指控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是牆壁與溫泉池的設計不合理,魏某蹲下時,屁股碰到牆壁導致蹲立不穩而不慎落水,導致意外發生,及指酒店沒有關於浸溫泉的警告或提醒。

酒店:當事人存在重大過錯

據了解,該酒店房間前方的溫泉池長約3米、寬約2米、水深0.6米,房間內則有提示標明「請勿在泡池內嬉戲打鬧」的提示牌。酒店指:「魏某不聽他人勸阻,以頭部朝下的姿勢跳入溫泉,當事人存在重大過錯。」酒店指事故發生後,也積極救助;對住客身亡深表遺憾,但強調魏男之死與其無關,拒絕承擔賠償責任。

法庭判決:酒店沒有過失

廣州市增城區法院上周五(4日)最後判決酒店沒有過失,法院指,溫泉酒店已盡安全保障義務,對魏男在溫泉池跳水身亡不存在過錯,且無法認定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故駁回家屬訴訟請求。宣判後雙方未上訴,案件裁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