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新屋仔村封路|索過路費不成用大石封路!數百村民有家歸不得|玩樂熱話
新屋仔村封路|爭議由一紙合約引發!悅和祖堂堅持向村民徵收路費惹不滿
事件的起因,由早前一份道路使用權合約到期開始。悅和祖堂是一個類似宗親會的組織,日常事務由兩到三個司理處理,現時主要出面的負責人有祖堂司理陳錦偉以及祖堂代理人陳子偉。而悅和祖堂擁有位於新屋仔村村口的一段道路的業權。今次的爭議,正正是由於有村內的商戶在25年前以15萬向悅和祖堂租用該路段,而合約於2021年的6月30日已到期。由此開始,祖堂就準備向各村民就使用該道路徵費。
新屋仔村封路|祖堂與村民一開始就已經有開會就事件討論。而新屋仔村村民關注組主席Sunny、成員Ray接受訪問時就表示,當時祖堂司理陳錦偉與祖堂代理人陳子偉在會上爭執,幾乎在眾人面前大打出手。陳子偉甚至有恐嚇陳錦偉的言辭,村民見二人表現,覺得祖堂內部出現矛盾,所以亦不敢答應他們任何的條款。
新屋仔村封路|雙方談判破裂,祖堂行動不斷升級
祖堂與村民經過兩次大會仍然未能達到共識。於是祖堂方面就有所行動。今年的6月祖堂以修理路段為由,在村口掘了一條35cm深,60cm闊的大坑,但就一直未有完工。大坑阻礙車輛出入,村民懷疑祖堂是刻意封路。村民周太表示該路段是全村車輛出入的必經之路。如果村內有人生病要叫救護車,由於大坑的阻礙,也無法直接駛入村內。而祖堂方面對此的回應,竟是叫救護員自行推車入內。此舉直接影響村內幾十戶家庭,合共300至400名村民。無可奈可之下,村民唯有報警。
經過警方協調,祖堂才答應暫時在大坑放上鐵板供村民出入。然後不久之後,祖堂方面再次掛出橫額,寫明日後車輛若要使用該路段必需付款。1輛車一年$2,500,2輛或以上一年$3,500,再次引起村民的爭論。村民吳太受訪時表示,最擔心是一旦祖堂徵收路費的先例一開,由村口到村內的各路權持有人會有樣學樣。根據路政署紀錄,被掘路段的業權的確是祖堂擁有。但沿出入村口的必經之路數下去,涉及的私人擁有業權就有十幾個。若然真的是逐戶收費,那想必就是村民無法付擔的巨額費用。
祖堂與村民勢成水火激烈對鬧 警方介入調停不果
有見村民拒絕付款,祖堂再次將行動升級。在9月6日,有人用吊雞車將大石屎躉放在大坑的鐵板之上,直接擋在出入新屋仔村必經之路的中間。道路即時被封,幾十輛車在村口被阻塞,形成百多米的車龍。村民放工回來才知道,有家歸不得。雖然警方有到場協調,但表示當下沒有看到有違法的行為,因而未能有所行動。祖堂的相關人士遲遲未有出現,隨著時間的過去,村民亦越來越鼓譟。有村民氣憤地表示自己行了幾十年的道路忽然要收費,根本就是勒索的行為!
直至當晚9點,祖堂負責人終於相繼出現,引來村民的叫罵。祖堂代理人陳子偉一於懶理,只是施施然地拍片紀錄。更向祖堂相關人士表示「唔使同佢地嘈,用唔到條路又唔係我地」。更表示該路段寧願放農具都不會免費予村民使用。雙方勢成水火,有祖堂相關人士向叫罵的村民叫道:「出黎?我有差人保護呀傻仔!」態度相當囂張。警方亦有協助嘗試調停,但雙方互不相讓,開會幾個鐘都未能達至共識。有村民表示即使無法達成共識,亦一定不會屈服在如此的行為之下,形容祖堂的行為就如黑社會勒索。
當晚過後,祖堂有暫時開放道路,留了石屎躉左右兩邊的位置供車輛出入。但現場可見,兩邊空間非常狹窄,稍大的車輛要通過十分困難。祖堂方面更要求村民自行付$8000找吊車將石躉移走。14日的限期一過,祖堂方面就將石躉放在了路的兩旁,再用鐵鍊鎖住連接路口的兩座石屎躉,封鎖了出入村的唯一道路。雖然村民都將車輛移走,但生活已經大受影響。有村民受訪表示現時將車輛放在獅頭嶺上面,而自己的丈夫因為膝蓋有事,需要用拐杖走45分鐘的路程回家。事件至此尚未結束,一切再看祖堂或村民如何應對。
網民就事件意見兩極 祖堂/村民各有支持聲音
事件一經報導,就引來網民的激烈討論。有人同情村民的遭遇,表示祖堂理事根本就是黑社會。更有人留言叫村民索性搬走「呢啲所謂村屋留返比啲鄉黑住啦,況且前面仲有咁大段路,只要求其一個地主撐班村民,已經可以大把野可以玩番轉頭⋯⋯」
不過仲有大量網民,支持祖堂今次徵收路費的行為。直言法律上該路段是私人地方,祖堂有權作任何決定。「人地囉得出係私人土地地契,俾你行係人情,唔比你行喺道理。」、「行到爛咪又係業主俾錢整,錢就業主俾錢維修,路就你地用到爛,仲話人霸道?」眾說紛紜,公道就各位自行評價了。
大律師專業意見:祖堂方面沒有刑事責任,村民可嘗試從民事申請道路永久使用權
大律師李健志就此事提供了其專業的法律意見。原來祖堂連番行為,由於涉及的是私人地方,在刑事方面並沒有任何問題。而民事方面就要視乎地易權的情況。該地方雖然是私人地方,但若然該地是來往出入的必經之路,在沒有其他地方可以作為出入口的情況下,是必須讓出該路段供村民作出入的通路之用的。李健志大律師建議村民可以從民事方面向法庭先申請命令,希望先將石躉移除。而如果要申請該道路的永久使用權,就必須要得到由法庭頒佈的命令。當中需要考慮幾個因素,例如道路要使用超過20年,是否有必須通過該道路的情況等等,才有機會得到道路的通用權。
新屋仔村封路事件起因是甚麼?
新屋仔村封路事件源於一份在2021年6月到期的合約,而引發今次封路兼收路費事件,源於合約上一條與道路租借權有關的條款……
政府對新屋仔村封路事件有何反應?
新屋仔村封路事件令數百村民有家歸不得、叫苦連天!而政府、警察都曾介入事件,有大律師亦評論收路費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