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踩單車被警方票控?居民紛紛讚好 網民提醒:踩在這條路上易犯法 監都有得坐!|玩樂熱話
將軍澳踩單車被警方票控?居民留言讚好
將軍澳可以說是最近住宅區的單車徑,疫情前好多人都會去將軍澳單車遊,不過,由於不少人都貪方便,不在單車徑騎單車,反而在行人路上騎,問題不時困擾將軍澳居民。

早前在Facebook的將軍澳主場群組中,就有谷友指,有人被票控行人路騎單車。帖文一出數小時內,已經有不少居民讚好,亦有部分網民討論,政府忽然嚴厲票控行人路踩單車人士,明顯是因為派出消費券,庫房「等錢駛」。

有網民就指:「有時踩單車嘅人好冇品,踩行人路但係叮啲行人,每次叮我我都鬧佢地,行人路俾行人嫁,叮乜鬼?有人知你喺後面就會讓嫁啦,慢慢踩等人讓唔得?」另一網民就指,道路應該互相禮讓。

有將軍澳居民表示,區內有好多外賣人都踩上行人路,成日差啲撞到人,踩馬路又逆線;完全不守交通安全。

有網民指票控得好,但亦有另一批網民就指,好明顯是因為消費券已派出,所以又是時候出動要票控單車友增加收入。紛紛表示:「派$10,000嘛,係咁架啦,大家事事小心」。



網民提醒:踩在這條路上易犯法 監都有得坐!
《道路交通條例》指,任何人在道路上魯莽使用或騎踏單車、三輪車或多輪車,即屬犯罪,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00,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可處罰款$1,000及監禁3個月。

溫馨提示:建議單車人士要多重視道路安全,應遵守交通規例。切勿在行人路上騎單車、逆線行駛、於騎單車期間使用手提電話、不遵從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規定等,否則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及其他相關法例。

將軍澳有甚麼問題不時困擾居民?
不少單車人士貪方便,不在單車徑騎單車,反而…詳情
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及其他相關法例會有甚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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