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供款逾20年拎唔返賠償 投保人因1事令保單失效!
人壽保險供款20幾年
事主李太的丈夫,在1991年向任職保險經紀的大學同學,購入一份人壽保險,但上年身故後卻無法取回過百萬的保額賠償。李太指丈夫 每年都會購入反通脹保障計劃,20年來保費由1991年的1,700元增至26,000元,每年交2次保費。直至2016年,李太在家中發現一份保單繳費通知書,由於已經逾期繳費,她馬上將支票寄回給保險公司,不過一個月後保險公司回信,指因過了繳費日期所以保單已失效。
投保人因1事令保單失效
根據繳交保費記錄,在2009年開始保單上出現「自動保費貸款」字眼,如果客人如交保費,而其現金價值足以繳交保費的話,保單就會繼續生效,但若果現金價值越來越少,保單就會自動終止。 李太表示丈夫生前曾聯絡保險公司,職員指他已供款18年,可選擇供款或不供款,「佢哋就話你供嘅話咪多啲錢囉,將來嘅保障又多啲囉,你唔供嘅話,咪喺你積存嗰度扣你囉,所以我先生就供吓唔供吓」。
事主指保險服務員冇講清楚
在2012年,丈夫確診胃癌4期,開始進行化療和切除整個胃部,他們專注抗癌,而保單屬人壽保險,所以未有就丈夫的病聯絡保險公司,「當初嗰個保險服務員冇講清楚,原來唔交終有一日嗰啲錢係會扣晒,最終個結果就係保單會失效。佢身體情況咁樣,佢自己都搞唔掂自己,咁我又要照顧佢,又要返工,照顧仔女,其實好多嘢都花晒我哋啲精力」。
保單內有附加保障
在2019年,李太的朋友指保單內還有一個傷殘保費轄免權益的附加保障,受保人如因病或意外而無法工作半年左右,符合條款就能轄免保費至65歲。不過香港人壽保險從業員協會執委會理事馬驊伯表示,申請傷殘保費轄免權益的賠償之前,要留意發生意外後,必需在180天內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才會接受賠償。
保險公司受理索償申請
李太在保單失效3年後,提交保費轄免的索償申請,保險公司最初拒絕申請,不過最後也受理申請,把2012年至2016年的轄免保費退還李生,不過她感到十分疑惑,「即係話我先生2012年開始就唔需要交保費,而係可以喺轄免保費嗰度自動幫佢交保費,如果係咁嘅話咁我先生份保單又點會話,如保險公司所聲稱2016年斷供而失效呢?」。保險投訴局指受保人分別在2008年和2012年,主動提取2次保單現金價值,加上之後無交保費而動用保單自動保費貸款,保單金額在2016年7月1日耗盡而正式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