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圍村港男想生男B承接丁權!老婆三年未懷孕 求醫意外發現她收藏多年的秘密|網絡熱話
撰文:Annie|編輯:JA|圖片來源:LIHKG討論區截圖、JTBC《夫婦的世界》劇照|原文刊於:GOTrip
原居民港男得知妻子曾兩次墮胎 正苦惱應否離婚
香港的丁權政策源自於港英時期,當時為了安撫新界原居民,1972年推出俗稱「丁屋」的「新界小型屋宇政策」。
有見香港土地供應一直不足,有網民分享自己一位原居民朋友,表示受家人壓力,想早日生子以分丁權並向政府拎地起樓,奈何結婚三年後仍未有懷孕消息,一度以為是自己的問題,並打算與老婆一同求醫。可是,老婆得知丈夫打算與自己前往求醫後突然爆喊,拒絕求醫!安撫了好一段時間後,他的老婆才坦白自己以前曾經在內地2次墮胎,子宫甚至間中會有不正常的出血!在安慰了老婆幾日及平復心情後,該網民的朋友瞞住自己老婆做了身體檢查,醫生表示朋友的身體機能十分正常。網民有見及此,舉辦了離婚與否的投票活動,以徵求各位網民的意見。
網民普遍贊成離婚 對方刻意隱瞞
有不少網民贊成離婚的決定,並表示「無計,要搵過第個,落過2次咁癡線」、「一定搵過個啦,咁樣呃X人」。有網民亦好奇地問道,為什麼會不知道這件事就結婚,不過其實有心隱瞞的話的確很難會知道,除非對方主動開口,否則男方很難會知悉,亦無理由在初認識時或準備開始戀愛關係時,問對方一句是否曾經墮胎,尷尬的同時也會隨時被封鎖聯絡。
人誰無過?有網民批離婚等於浪費女方青春
不過,都有部分網民不認同離婚的決定,不同意男方為左丁權而要求「生仔」的行為,認為即使對方有所隱瞞,出發點也可能是因為覺得對方是真愛,不願對方知道自己坎坷的過去,事主如果選擇離婚等如玩弄他人的感情,也表示他並不愛他的另一半,浪費他人青春。
有網民隨即反駁,表示男方「都係想有個小朋友姐」,又指女方一直隱暪男方,到現在結婚多年後才被迫坦白一切以及不能懷孕,「依家生唔到要樓主(意思指當事人)承擔返點都講唔過去」。
網民理性分析歸納四點 勸喻當事人及早離婚!
在這種情況下作出人生的抉擇的確是十分難,任何一個選擇也沒有絕對的對錯。有網民歸納四大點,都傾向勸喻當事人及早離婚,如下:
1. 事主妻子隱瞞曾兩次墮胎的事實。
2. 事主妻子在結婚前隱瞞可能無法生育的問題。
3. 事主妻子無法生育的原因並非先天性不育,而是後天多次人工流產,而這並不是事主自身的問題。
4. 結婚後事主妻子明知事主是有生育的計劃,但是在拍拖到結婚超過三年的時間裏,也沒有任何想法要和事主開誠布公談及自己曾經兩次人工流產。
總結而言,網民支持離婚,原因並非多次墮胎或不能生育的問題,而是事主的妻子由一開始就已經在隱瞞和欺騙。在一段婚姻關係裏,最重要的就是大家坦誠溝通,事件發生到如今的地步,就是因為其中一方有所隱瞞,而導致這個計時炸彈在此時此刻爆發,令到雙方也都騎虎難下。或許正如網民所說,「婚姻中最不能夠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