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舊愛于文鳳入紙結婚 拍拖逾10年 對象係…?
文:東方新地|圖:東星圖片、新傳媒圖片庫
于文鳳 與廖駿倫拍拖逾十年
「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之前雖然輸掉向「星爺」周星馳索償的官司,但感情生活卻得意,日前入紙申請與65歲廖創興銀行第3代後人廖駿倫註冊結婚,在擬結婚通知書上兩人報住同一住址,但于文鳳沒有填寫職業。
現年65歲的廖駿倫原名廖堯城,是廖創興銀行第三代後人,曾於2001年離婚,其前妻是香港紗廠老闆王統元的外孫女梁煒,二人育有三名子女。
于文鳳早前曾在法庭上表示她與星爺自1997年開始拍拖,多年來兩人曾多次嗌交,直至2010年3月分手。但星爺卻指二人當時其實尚未分手,直至他於同年7月,自報章中看到于文鳳與廖堯城拍拖的報道後,兩人才正式分手。
周星馳 于文鳳 97年相識
于文鳳本身是「星爺」周星馳的影迷,自1997年相識,99年初星爺被傳媒拍下與于文鳳一起遊日本的照片,兩人即時成為各大傳媒的追蹤目標,往後多次拍到兩人親密同遊的照片。
于文鳳2010年與周星馳分手後,入稟要求賠償逾7000萬元投資佣金,周星馳與于文鳳早前先後曾出庭作供,最終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裁定于文鳳一方敗訴,駁回其入稟申請,于文鳳須支付全部(包括周星馳)的訟費。
周星馳重申自己角色被動
周星馳與于文鳳對簿公堂結束後,周星馳的代表律師蕭一峰在庭後表示,周星馳作為案中被告,重申在事件中角色被動,希望是次判決可以為事件劃上句號。
周星馳曾送2,000萬給于文鳳
在是次訴訟中,于文鳳指當年雖然沒有跟周星馳簽約,但二人有口頭協議,周星馳讓她從投資獲利中抽取10%分成,不過,周星馳就反駁縱使有說過會將投資利潤跟于文鳳分享,但那只是二人熱戀中的綿綿情話,並非具有法律効力的承諾,而且周星馳一向投資有道,投資經驗較于文鳳更豐富,並透露周星馳出於感情因由已經先後向于文鳳送出2,000萬港元。
需支付周星馳訟費
據庭上證供,于文鳳要求追討周星馳數個投資項目利潤10%佣金,包括山頂豪宅「天比高」12號屋、大埔豪宅「比華利山」3個單位連5個車位,以及周星馳旗下投資基金等項目,涉款逾7,000萬元。經過連日開審,高院終於頒判詞,裁定于文鳳敗訴,並要她支付周星馳的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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