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有期@林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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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來過我家的好友經常說我喜歡吃過期食品,對於這,我是承認的。
吃過期食品似乎是我的習慣,我並非有這門怪癖,只是自己在旅遊時喜歡亦習慣逛超市,在忍不到手購買大量食物、飲品、調味品回家之下,通常放了又放便過了期。當發現之時,不是品質壞了便是表示期限的一兩年後。不過,過了一兩個月兼看來沒變質的乾貨,我還是照樣放入口。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經常如此溜廢,有時自己也慶幸吃了大量過期東西竟還奇跡地繼續生存。吃多了飲多了,便需了解「期限」的意思。
日本食品包裝上所表示的「賞味期限」與「消費期限」的意思其實不一樣。
「賞味期限」,是在食品沒開封的狀態下,並跟着包裝上的建議保存方法保存,所能吃到食品的美味之期限。開封後,因為食品質素與美味度的劣化速度會開始加快,所以開封後盡快食用。換句話說,即是過了賞味期限只是美味度遞減,只要存放得宜,食品是可以在限期後短時間內繼續食用的。
「消費期限」,是在食品沒開封的狀態下,並跟着包裝上的建議保存方法保存食品本身的品質安全期限。由於以消費期限表示的食品通常是品質易變壞,所以必須於期限內盡快食用。一般以消費期限表示的食品,食用期都很短,例如便當、麵包、熟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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