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帶小蛋糕入餐廳 切餅費收$50?網民:又一西客VS侍應有問題|飲食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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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自攜小蛋糕,餐廳切餅費收$50? 「不能進食外帶食物」是很多香港餐廳的不明文規矩,有網民早前在某西餐廳用膳後,取出自攜小蛋糕進食,侍應見到沒有任何表示,直至結帳時才發現被加收$50切餅費,大感無辜。
「手掌大」蛋糕切餅費收$50!女食客:「無用過佢餐具食,無叫佢雪」
有女網民早前在Facebook「香港茶餐廳及美食關注組」出帖大呻自己獨個到灣仔某西餐廳鋸扒,用膳後隨手拿出剛買的件裝小蛋糕進食。當時有侍應正執枱,望見蛋糕也沒有出聲,直至帖主吃完後,才走過來表示要收$50餅費。帖主表示自備叉子,期間又沒有要求餐廳代雪藏蛋糕,基本上沒有用過餐廳的服務;且吃的時候,亦沒有人告之要額外收費,餐廳亦沒有貼出告示要收取餅費。有被屈之感。奈何當時對方兇神惡煞,態度很差,她又孤身一人,故只好付錢。但回家後愈想愈氣,上Openrice查過,亦見有人表示在該餐廳遇過不快經歷,於是開帖提示大家。
延長佔用座位 兼損失甜品收入
帖文一出,網民意見分歧。很多人指責帖主太年青「唔識規矩」,不能進食外帶食物是人人皆知的常識,雖然沒有用餐廳餐具,但已佔去座位,又延長了用餐時間,亦間接令餐廳損失了原來可能會點甜品的收入。同時當中亦涉及食物安全和客人所帶食物未必符合餐廳格調等複雜問題,餐廳要另外收費,也是無可口非。
侍應見到應出口提示
當然也不代表餐廳做法全對。網民亦覺得侍應見到客人進食外來食品時,應該出言提一提,並講清楚收費,人客有權選擇收起來,還是繼續吃。店內完全沒有表示,又沒有口頭提醒,讓人客吃完後才出來收費,實在有點不道義。幸好只是象徵式收取$50,就叫帖主當買個教訓,下次就算人家不主動提示,自己也有責任問一問,免招損失。亦有網民勸帖主不妨致電消費者委會員查詢一下,今次收$50,難道下次收$500也要照付嗎?帖主應該嘗試悍衞自己權益,拒絕不明文的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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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Facebook@香港茶餐廳及美食關注組、《甜品之雫》劇照、《甘太郎:愛吃甜品的上班族》劇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