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大潭篤水塘釣巴西龜 帶回家兼煲老火湯 ! 網民:真係極殘忍|玩樂熱話
男子水塘釣巴西龜兼煲湯 再放上網呼籲一齊食 !
早前,有港男在facebook釣魚群組發文,表示自己以麵包及蝦做餌,在大潭篤水塘釣獲3隻巴西龜,並指已將龜隻帶回家煲湯,更呼籲其他釣魚人士以保護本地原生物種為由,一齊食光外來的烏龜物種。
男子其後更貼出老火湯相片,再次嚇親不少網民,男子指已將巴西龜斬件煲成老火湯,「土茯苓煲龜,清熱解毒,最啱夏天飲」,更為龜肉寫上食評:「幾清甜,肉都幾好食」。
網民怒轟事主!
帖文一出,隨即引來大批網民討論,不少人直斥男子釣龜食的行為極為可怕,亦有人指野生龜隻屬受保護動物,質疑樓主已有犯法之嫌。「黐線!想煲湯直接去買龜板,何必要咁做呢?」、「食咗歸西就真係恭喜你」,有人更不明為何需要向谷友炫耀?
不過樓主卻認為巴西龜與一般肉類無分別,更揚言不怕鬧,「歡迎各位大愛人士同道德人士批鬥,請問大家係咪唔食肉㗎?係就出聲喎」。
有愛龜之人亦有發文,指可以不愛巴西龜,請不要傷害,更指巴西龜是寵物,不是食物。此帖文一樣引起不少網民熱議。
此文一出又有人指,好多人都棄養巴西龜,覺得放生了就完成責任,然而亂放生和食龜同樣可恥。 不過又有網民反駁:「寵物定食物每個人定義不同」,認為人地有權食,亦有人覺得「只要唔係食素既人,就冇資格話人」。
根據漁農署資料,為了保護本港的野生動物及牠們的棲息地,政府在1976年頒佈及實施《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香港法例第170章),以執行保育野生動物及其相關的工作。所有在《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列明的受保護野生動物都是受法例保護,任何人不得狩獵、故意干擾、售賣、出口、或管有受保護的本地野生動物。如干犯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入獄一年。所以,亂釣巴西龜食用亦有可能犯法。
資料來源:Facebook @香港淡水釣魚*台釣攻略
男子在釣魚群組發文為何引起爭議?
他在大潭篤水塘釣獲3隻巴西龜,並將龜隻帶回家煲湯,更呼籲其他釣魚人士一齊食外來龜種。
亂釣巴西龜食用有可能犯法?
所有在《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列明的受保護野生動物都是受法例保護。如干犯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入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