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西貢

港漂女西貢自製海鮮放題 教不花錢任食海膽、鮑魚!意外捉一物:能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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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城郊區域融合得天衣無縫,從繁忙的都市中心到寧靜的郊外只需短短時間。特別是在炎熱的夏季,不少市民會選擇前往西貢的外島,參與各種水上活動以消暑。最近,有一位在香港工作的外來女性在小紅書上分享了她與朋友們到訪西貢火石洲附近海域的經歷。她們不僅捕獲了海膽、元貝和鮑魚,還現場烹煮了一鍋海鮮湯。「能吃嗎?」她在發現一種不明海洋生物時詢問。
香港西貢 (圖片來源:小紅書)
(圖片來源:小紅書)
香港西貢 (圖片來源:小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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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漂女生分享「免費吃海鮮」引爭議

這位港漂女生的網絡分享迅速引起了網友的關注。她描述了一次如同「免費海鮮自助餐」的出海經歷,不僅捕捉到了海膽、鮑魚、蟹和元貝,還即場生食。然而,她意外捕獲的某種海洋生物最終選擇放生,因為不確定是否合法捕捉,可能會觸犯法律。

捕捉海洋生物屬犯法行為

在香港,捕捉海洋生物並不完全自由。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部分海洋生物如海膽不屬於受保護物種,因此可以自由捕捉。然而,如果在特定的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內,任何傷害、移走或帶走動植物的行為都將觸法,最高可面臨$2.5萬元罰款及一年監禁。

打擊非法瀕危物種貿易

香港政府一直致力於打擊非法瀕危物種貿易。自1976年起,香港已實施《動植物(瀕危物種保護)條例》,並於2006年更新為《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這些法規嚴格禁止未經許可的瀕危物種的進口、出口及買賣行為,違者最高可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此外,海馬等物種受到特別保護,非法交易可導致高達50萬元的罰款及一年監禁。

圖片來源:小紅書資料或影片來源:小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