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指出民事案件輪候時間過長司法機構回應稱已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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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的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中,香港律師會提出了關於民事案件輪候時間過長的問題,並要求進行改善。對此,司法機構則回應稱整體民事案件的輪候時間已經達到標準。

律師會副主席揭示輪候時間問題

香港律師會民事訴訟委員會副主席顧禮德表示,「實際情況中,輪候時間正在增加而非減少,所以我們很驚訝,見到數據指的是另一趨勢。舉一個例子,我們目前正處理一宗案件,去年5月列出審期是6天,但審訊要待明年7月才開始,而案件是在2020年已開始程序,等待5年才開審。」這一情況顯示了民事訴訟的輪候時間可能遠超過律師會和公眾的預期。

司法機構政務長回應輪候時間問題

司法機構政務長梁悅賢解釋,「6至10天、甚至10天以上(的審訊)是有些挑戰,原因是尤其是高等法院可能需要有專責法官才能負責那些案件,如果專責法官手上有案件,排期要遷就相關律師等,一定程度上會影響排期。加上前數年疫情影響致積壓個案,變了有滯後情況,當我們人手聘請足夠,排期應該有機會舒緩得到。」這說明瞭司法系統面臨的挑戰及其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