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吸引非洲投資者 踰40宗申請獲「原則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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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推出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3月份開始至5月底,已經引起廣泛的關注和積極的參與。根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數據,該計劃在短短三個月內,投資推廣署已經收到來自全球的超過3,000宗查詢,並接收了超過250宗的正式申請。其中,來自非洲國家幾內亞比紹的申請最多,達到100宗,瓦努阿圖則有92宗申請。此外,入境處也收到了90宗入境申請,其中「原則上批准」了42宗。

申請條件及待遇

根據新計劃的規定,申請人必須在香港投資至少3,000萬元,才能獲得入境許可。一旦申請獲批,申請人及其受養人將被允許在香港逗留最長達兩年。此外,申請人在獲批入境後,可以在香港逗留不超過180天,以進行商業活動或投資。「原則上批准」的申請人將按照其承諾的投資計劃來港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