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將推行就業支援新計劃 綜援受助人須無償工作 違規者將面臨1個嚴重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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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援計劃中的「就業支援服務」將於2025年9月完結服務,政府將會推出一項新的支援計劃,旨在幫助失業的綜援受助人貢獻社會及求職。新計劃要求受助人每周參與由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若違反規定,受助人及其家庭將面臨綜援金額停發7天的處罰。
立法會討論新計劃細節
政府在今日(22日)的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中,詳細交代「失業受助人士支援計劃」的新安排,試驗性地執行2年,以取代現有的「就業支援服務」。依照現時社會福利署規定,現時15至59歲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除非有合理原因不能工作,如就學、照顧幼兒、殘疾家人等,否則必須接受就業支援服務,並且需要與非政府機構個案管理人員進行會面及持續求職。
新計劃「失業受助人士支援計劃」將要求受助人每周至少參與1小時的無償工作,直至他們找到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為止。新計劃目的旨在幫助受助人積累工作經驗,並逐步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回饋社會;若違反規定,受助人及其家庭將面臨綜援金額停發7天的處罰。
議員提出質疑及建議
勞聯勞工界議員周小松在會上提出質疑,他關注新計劃中對於提昇受助人技能的措施不足,並質問政府對於計劃成功的信心。「新計劃未有針對受助人技能提供培訓,質問當局為何有信心能夠藉著計劃提昇受助人的就業技能。」此外,他也擔心這可能導致機構獲得無償的勞動力。對此,陳雅詠回應稱,現有的再培訓機構和勞工處已提供必要的培訓,並希望通過這種方式避免資源重複。
此外,議員江玉歡建議在執行新計劃時,應兼顧受助人的尊嚴,並提供多樣化的工作選擇及津貼「受幫助對象都有權利、有尊嚴,唔係拎左政府錢就咩都要去做。」
圖片來源:FB@政府新聞網、YouTube@香港申訴專員公署、YouTube@投考政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