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醫院

東區醫院出院病人獲處方14個月藥物 院方坦承安排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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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東區醫院,一名出院病人竟獲處方長達425天、即14個月的藥物,其中包括精神科藥物。這名病人之前一直由私家醫生負責治療,今年四月轉至東區醫院時,表達了希望能在公立醫院繼續治療的願望。「院方認為情況不理想」,東區醫院的醫生在評估病人的臨床情況後,並參考了私家醫生的處方,考慮到病人從私家轉至公立醫院的過渡期間需要足夠的藥物,因此決定開出較長時間的藥物處方。

院方指出處方安排存在問題

院方表示,這種處方安排並不理想,通常醫生不會分期配發精神科藥物,因為這可能會影響治療的效果。「若需要處方較長時間藥物,醫生都應為病人安排覆診及由藥劑師定期跟進,確保病人正確用藥」,院方強調,應該有更妥善的跟進措施,以確保病人的用藥安全和治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