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團無視小巴滿座 強行登車自製企位懶理勸阻 後續發展令人心驚
事件詳情回顧
該港女在Threads上以「小巴企位你見過未?」為題發文,她表示初三當日(31日)在西九龍公園上小巴,當時司機表明全車只剩5個座位,但有一批內地客不顧即將滿座的情況下強行登車,其後有2名女子因為「無位坐」而站立在車廂中間通道位置。樓主和司機見狀已經即時勸阻那批內地客,並要求她們下車等待下一班小巴。但該批內地客選擇無視車內所有人,樓主形容「扮聽唔明,死都唔肯落車」,結果司機無可奈何下決定開車。
但當司機開車之際,全車乘客馬上加入勸阻,要求該批內地客落車,亦有乘客向司機名言「唔可以開車,話會抄低佢number 報警」,惟司機對此不予理會。
公眾反應與討論
帖文隨即引起網民熱烈討論,不少人紛紛批評該批內地客「點解可以厚面皮到咁」、「都講到明無位,仲上乜X」、「聞所未聞,小巴當大巴」、「咁樣成車都好危險」、「佢哋由細到大都無安全意識」、「咁都開車,個小巴佬同家人們有親?」
亦有人都對司機的決定直斥危險「個司機犯法個喎」、「保障返其他乘客司機唔應該開車」、「嚴重超載,應該要報警」、「個司機真係戇X唔係扮,俾人周到佢賺埋(都)唔夠罰」;另外有人建議下次試吓影埋司機資料/車牌,同小巴公司反映」、「樓主最好影低或拍片當時超載情況+時間;車牌嘅碼,師機証資料;send去1823會有人跟進。」
法律責任與處罰
根據香港的《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任何司機若在道路上運載的乘客人數超過車輛登記文件所指明的數目,將會被視為違法行為。首次違規者可被處以5000元罰款及監禁3個月,若再次違規,罰款將加重至10000元及監禁6個月。此外,超載還可能使車輛保險失效,進一步增加司機和乘客的風險。專家羅少雄指出,公共交通工具的載客數量應清楚標明,並與保險公司訂立相應的保單,超載車輛不屬保障範圍內,乘客應即時舉報及下車,否則可能影響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