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6名潛逃英國的通緝犯實施多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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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今日依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2024年第6號)第89(1)條及第89(4)條的權力,在憲報上發布公告。公告中指出,有6名男子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這些人目前潛逃至英國。這些被通緝的人包括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他們在逃至英國後,仍持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警方因此向法院申請了拘捕令,並於去年7月及12月對他們發出通緝。
實施的措施詳情
政府對這6名潛逃者實施了數項措施,以防止他們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這些措施包括:- 禁止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 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 禁止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活動- 撤銷特區護照等此外,還有針對個別人士的措施,如「執業資格暫時吊銷」及「暫時罷免董事職位」。
政府發言人的聲明
政府發言人表示:「這些無法無天的通緝犯潛藏英國,並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並作出危言聳聽的言論抹黑詆毀香港特區,繼續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因此有需要採取是次措施強烈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