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開始第二輪新身份證更換 呢兩個年份出世嘅人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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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018年底入境處就開始安排市民分批更換新身份證,第二輪需要更換的人士為1966年或1967年出生的香港市民,可於2019年6月3日至7月26日換證。再次提醒第一輪在1968年或1969年出生又未換證的港人,要於2019年6月1日前更換。否則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7B(3)條,可被罰款$5,000元。
撰文:GW|來源:gov.hk
第二輪更換即將開始:
新的智能身份證在去年年底推出,第一輪(1968年或1969年出生港人)的換新證期限也將在6月1日結束,緊接著的下一批為1966年或1967年出生的香港市民,可於2019年6月3日至7月26日換證。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7B(3)條,任何市民如沒有在換證期限內更換新證而沒有合理辯解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罰$5,000港幣。若能證明自己在換證期限期間身處香港以外地區,則無須趕回香港換證,但必須在回港後的30天內前往任何一間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補辦換證手續。
各換證組別的期限:
透過入境處網頁:
透過24小時電話預約服務熱線:2121 1234
9間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的資訊
服務時間:周一至六8am-10pm(周日及公眾假期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