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鴉和社會和信念@Ga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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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
香港社會上,
金錢凌駕於信念之上。
想想,
小時候的必修文章題目。
我的志願。
小時候我志願是消防員,覺得救人英勇而且制服很帥,
年紀大了一點的時候喜歡吃,所以想做廚師。
中學的時候想做漫畫家,因為喜歡看漫畫。
畢業的時候,知道漫畫在香港難以糊口,所以找了商業設計,希望完成課程後還能找點零錢過活。
可惜是少壯不努力,沒好好讀書,沒公司請我。於是又再讀了三年的設計。
那時候慢慢開始懂得欣賞經過深思熟慮後的設計結晶品。
從此我以我的信念,就是要做出有消化過的設計品。
對,這是大多人對設計師的印象。
但其實,社會上只需要一件PowerPoint 做不到的稿件已己。
不是你自甘放棄信念,而是在環境下把持信念會令你飯碗不保,被視之辦事不力。
到底是自己放棄了信念,還是自己已經向現實屈服了?
幸好的是,我依然在畫自己喜歡的畫。www.facebook.com/Garnetchu.illu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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